【行业新闻】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就是促进科研成果、加快经济发展
允许科研人员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从繁琐杂务中解放出来。二是充分相信科研人员,尊重人才,赋予他们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特事特办、不搞招投标,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相关措施。
——国务院
主要措施如下:
一、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
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少各类检查、评估、审计,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项目一般不作过程检查。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结题财务审计。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项目承担单位。
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
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加大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对全时全职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相应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三、建立重结果、重绩效的评价体系。
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明确设定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对项目关键环节考核。区别对待因科研不确定性未能实现预想目标和学术不端导致的项目失败,鼓励大胆创新、严惩弄虚作假。
四、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法人主体责任。
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法人担当负责。压实高校和科研院所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对科研人员的服务。
科研人员需要一个“纯科研”环境,任何一种经费、审批、跑流程会增加科研人员的额外心理负担,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促进科研成果,加快经济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原标题:多举措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