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计划】中山大学药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一、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1924年由孙中山先生创建,历经90余载薪火相传,形成了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具备了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的坚实基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中山大学大力集聚领军人才,打造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际学术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正在积极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双一流建设目标。
中山大学入选36所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共11个学科入选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中山大学药学学科名列其中。
中山大学药学院是原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两校合并后2002年6月成立的第一个学院,学院拥有一支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组部“千人计划”等在内的学术思想活跃、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奋发有为的师资队伍。学院拥有国家二级重点学科“药理学”及广东省“药学”一级重点学科。迄今为止,药学院获批组建“新药成药性评估及评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广东省新药设计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目前药学院已建立起靶标发现与确证、药物设计与合成、新药筛选与评价以及药物制剂与质量控制等新药研发体系,重点培育“手性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中山大学药学院发展的道路上,诚邀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的加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1.“外专千人计划” | (1)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 |
2.“千人计划” |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
3.“千人计划” | (1)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千人计划”长期人才的引才标准。 |
4.“青年千人计划” |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5.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 | (1)第一类别: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达到“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学科基金获得者条件或者相当学术水平。 |
6.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 (1)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 |
7.博士后 |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
三、岗位待遇:
1.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根据引进人才发展需要,提供充足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和安家补贴,保证一流的办公环境和实验条件。
2. 除享受相应的支持费用外,广东省和中山大学提供丰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配套,安排子女入学(托)等。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药学院110办公室(邮编:510006)
联系人:李秀花
联系电话:+86-20-39943110
电子信箱:lixiuh@mail.sysu.edu.cn
欢迎您登录中山大学药学院http://sps.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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