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自然资源部:部分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造兵团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为优化整合构建部级立异平台体系,提高部要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立异才能和水平,现安排展开部分要点试验室评价作业,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评价范围
原疆土资源部第三批2016年后进入运转期的19个试验室,以及原国家海洋局19个要点试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作业安排
(一)自评价。请试验室依托单位安排展开试验室的自评价作业,7月15日前编写完结自评价陈述(格式见附件2)。本次评价各项数据收集时刻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5月30日,评价材猜中罗列的所有成果必须在此期内取得。
(二)会议评价。8月召开评价作业会议,评价专家组审阅试验室自评价陈述等评价资料,听取试验室主任汇报。详细时刻和地址另行告诉。
(三)现场核查。依据会议评价情况,对部分试验室的成果产出、实践运转和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
(四)评价结果。经过本次评价的试验室,将纳入天然资源部要点试验室管理序列;对评价结果优秀的试验室给予优先支持。原则上未经过评价的份额不低于10%。
三、作业要求
评价按照《疆土资源部要点试验室建造与运转管理办法(修订)》(疆土资发〔2016〕152号)、《疆土资源部要点试验室评价规则》(疆土资厅发〔2017〕44号)、《国家海洋局要点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海科字〔2016〕534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天然资源部科技立异作业的有关要求展开。请依托单位切实做好试验室建造作业的辅导和评价作业预备,仔细总结试验室在科技立异、运转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体系整理试验室在强化领军人才与立异团队培养、提高研究水平与影响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开展规划制定实施情况等。在总结自评基础上,仔细编写自评价陈述,经主管单位审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统一报部科技开展司,一起发送电子版,截止时刻为2019年7月20日(以收到时刻为准)。
来源:人民政府网